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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安市文化產業協會入會須知
一、本團體的名稱為延安市文化產業協會。 二、本團體是由全市文化企事業界有代表性的單位和人士自愿結成,以促進延安市文化產業發展為目的的行業性社會團體,是具有社團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。 三、凡在延安市內從事文化產業相關行業,并取得工商營業執照、具有*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,均可自愿提出申請,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,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(會員單位標牌)。 四、會員入會的程序是: (一)提交入會申請書; (二)經理事會討論通過; (三)由本團體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(會員單位標牌)。 五、會員享有下列權利: (一)本團體的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 (二)參加本團體的活動; (三)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; (四)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; (五)入會自愿、退會自由。 六、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: (一)執行本團體的決議; (二)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; (三)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; (四)按規定交納會費; (五)向本團體反映情況,提供有關資料。 七、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,并交回會員證(會員單位標牌)。會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本團體活動,視為自動退會。 八、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,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,予以除名。 延安市文化產業協會辦公室電話:0911-2311221 15353317711 |